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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2日 星期四

【台灣立報】墾丁京棧大飯店開發案 細部規劃不明遭退回 20110601

【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審查2年多的墾丁國家公園內「京棧大飯店」開發案,歷經5次專案小組審查、3度遭大會退回,1日再度召開國家公園委員會專案小組審查會議。因為對當地陸蟹研究不足,細部計畫書內容缺乏對分區使用的規劃,專案小組最後決議,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必須重新撰寫一份相關細部計畫後送審。


陸蟹引發保育課題
京棧大飯店開發案位於屏東車城鄉後灣村、墾丁國家公園範圍內,緊鄰海洋生物博物館,開發面積總共34236平方公尺,經過第二次通盤檢討後編定為遊憩區。開發單位京城集團規劃在當地建設樓高11公尺以內的飯店,以容納海生館的遊客。

開發案規劃之初即發現當地海灘有多種陸蟹棲息,陸蟹提供海域生物豐富的食物來源,對海洋生態有重要貢獻。京棧大飯店的開發恐破壞陸蟹棲息地,保育問題因此浮上檯面。2009年有條件通過的環境影響評估,要求施工期間針對陸蟹數量監控,一旦導致陸蟹數量下降一半,必須停工。

陸蟹喜好陰涼潮濕的生存環境,以兇猛圓軸蟹為例,習慣在海濱挖洞,棲息在鄰近地下水源的洞穴裡。而旅館開發進行基地工程時,免不了抽乾地下水,將導致地下水流向改變。委員陳其澎表示,必須邀請陸蟹相關專家審查施工工法,保證不會影響陸蟹,否則一旦陸蟹離開後,沒人能保證牠們會再回來。

墾管處成開發單位
不過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代理處長李登志表示,這個案子審查了2年多,希望能儘快通過,通過後他們將在開發計畫審查時,要求京城集團使用減緩衝擊的方式,解決地下水的問題,也會要求京城集團擬定保育計畫。

墾管處這種以開發為前提,而非站在保育角度的發言,讓委員林子凌相當不滿。她質疑細部計畫應該針對區域內土地分區使用方式審查,但墾管處送的報告卻像開發單位,只寫哪邊要蓋停車場、哪邊是飯店用地,沒有研究每個區域究竟應該用在保育,哪些區域又是可以進行開發。

委員林建元也認為,就算墾管處同意讓私人業者開發,也應站在國家公園以保育為前提的立場思考,怎樣讓陸蟹的生活不遭到破壞。由陸蟹研究的專家判定細部計畫的土地使用是否會對陸蟹生存造成影響。

委員金恆鑣更直言,墾管處的報告資料太貧乏,根本無法審查。「你們只說陸蟹與地下水有關係,但究竟是什麼關係卻沒有去研究,這樣委員要如何判斷開發行為會不會影響陸蟹。」

對於委員的質疑,李登志回應環境影響評估時已針對保育問題做出條件,要求一旦陸蟹數量減少一半便需停工。這樣的回應讓委員相當氣憤,認為細部計畫審查就是必須了解土地使用對於陸蟹的影響,墾管處也應提出詳細的內容以供審查。

目前墾丁國家公園正在進行第三次通盤檢討,林子凌質疑墾管處沒有針對新發現的陸蟹棲息檢討京棧預定地劃為遊憩區的適切性,也對墾管處一面倒為開發單位發言的態度感到心寒。

墾管處的報告資料不足,委員最後決議墾管處必須重新撰寫一份細部計畫報告書,載明詳細的土地分區使用方式以及理由,並把開發計畫內容拿掉,讓委員單就土地使用方式審查。

原文引用: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07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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