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審查中,生態評估是一個重要的環節,在台灣開發單位卻視之票房毒藥、眼中釘。在開發思維主導下,透過豐富的想像力想方設法,如行政院長讓白海豚轉彎的「保育方案」即令人傻眼。而在墾丁國家公園(墾管處)腹地內後灣村的「京棧大飯店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京棧案),除了要陸蟹搬家,又因主管機關墾管處未搞定當地陸蟹生態資料,使得保育和開發兩頭空。
一行從台北出發的旅客走進後灣村離海邊幾公尺的椰子林內,帶團的是保育大將屏東環盟理事長洪輝祥,在他的指引下,大家朝著地上尋覓陸蟹洞穴,甚至希望能一親芳澤。大小不一的洞穴,好像是謹慎地評估過人類的視線可能對牠們造成的侵擾,疏懶地分布在不起眼的野地上,這些都曾是陸蟹的家。
陸蟹族群推估不易 墾管處應釐清
到底後灣陸蟹族群量有多少?依據墾管處2007年委託台灣溼地聯盟理事李榮祥以及2009-2010年委託靜宜大學生態學系所助理教授劉烘昌所做的調查,數據居然有天壤之別。
墾管處2007年委託李榮祥所進行的調查是依據洞穴密度(1平方公尺的洞穴數)乘以棲地面積(3.5公頃),得出不分陸蟹種類共6339-21544隻。劉烘昌2009-2010年進行後灣陸蟹族群是以繁殖期(5-9、10月之間)海邊抱卵母蟹隻數來計算,並以凶狠圓軸蟹為指標物種,得到抱卵母蟹數量為365隻,而不同陸蟹族群,母蟹為799隻;若加上雄蟹及幼蟲,則需乘上2-3倍,約在2400隻左右。
陸蟹族群推估有其難度,劉烘昌說,總不能以破壞性作法,把土地全翻開來計算。任何調查方法都有缺點,主管機關應釐清楚監測計畫以及族群數量的爭議。
不同的調查方法竟得出差異如此大的數據,對此,墾管處保育課不置可否,只回以「須持續進行調查」。
陸蟹族群數推估尚未釐清,當地倒底能不能開發?墾管處顯然急著將遊憩區推銷出去。在墾丁國家公園第三次通盤檢討報告中,墾管處明確表達,此地是可開發,但長期不開發,再不開發就要改變當地保育等級,委員會中不斷為開發行為說項。處長林青甚至表示,人於禽獸的差異在於有無同理心,要求同理開發單位。
但是墾管處卻沒有告訴民眾,這裡的保育價值;對於陸蟹只說非保育類物種,卻沒有說台灣兩處重要的陸蟹棲地,港口灣及香蕉灣隨著台26線開通而逐漸劣化,後灣再不保育,台灣的陸蟹將逐漸走入歷史。
京棧未提陸蟹監測計畫
京棧案以有條件通過環評。審查委員之一,台灣大學生態學與演化生物研究所教授李培芬要求開發單位進行陸蟹監測,並以2007年陸蟹調查所得之單位最大量為基準,若施工過程陸蟹數量降至最大量半數以下即需停工重啟環評。
李培芬認為在自然界開放環境中,生物族群受環境因素限制,大多數的族群成長會達到飽和狀態而趨緩,當族群數降到1/2以下,就必須考慮復原的機會,並以此訂出維持原數量的1/2以上的標準。而京棧案未於環說書定本提出陸蟹監測計畫,李培芬認為過於草率。「環說書雖未要求監測計畫,但站在負責的態度應該提出陸蟹的監測計畫,但京城建設卻未提出。」
後灣陸蟹應保育 開發案學者憂心
後灣能不能成為繼香蕉灣及港口溪陸蟹棲地劣化後,台灣西部最重要的陸蟹棲地呢?劉烘昌不諱言指出,京棧陸蟹保育計畫最大的問題是陸蟹保護區的劃設區位,不但分布一南(萬應公廟)、一北(海生館原廢棄魚塭)遙遙相隔,且兩處都不是陸蟹棲地,因此陸蟹必須搬家。
全世界不曾有過讓陸蟹遷移的成功案例,為何要讓後灣陸蟹成為實驗計畫的祭品?而已在後灣村經營30多年的墾管處,至今仍未能掌握當地自然生態資源,是否真能成為當地生物多樣性的守護者?難道都要留待歷史來證明嗎?
一行從台北出發的旅客走進後灣村離海邊幾公尺的椰子林內,帶團的是保育大將屏東環盟理事長洪輝祥,在他的指引下,大家朝著地上尋覓陸蟹洞穴,甚至希望能一親芳澤。大小不一的洞穴,好像是謹慎地評估過人類的視線可能對牠們造成的侵擾,疏懶地分布在不起眼的野地上,這些都曾是陸蟹的家。
陸蟹族群推估不易 墾管處應釐清
到底後灣陸蟹族群量有多少?依據墾管處2007年委託台灣溼地聯盟理事李榮祥以及2009-2010年委託靜宜大學生態學系所助理教授劉烘昌所做的調查,數據居然有天壤之別。
墾管處2007年委託李榮祥所進行的調查是依據洞穴密度(1平方公尺的洞穴數)乘以棲地面積(3.5公頃),得出不分陸蟹種類共6339-21544隻。劉烘昌2009-2010年進行後灣陸蟹族群是以繁殖期(5-9、10月之間)海邊抱卵母蟹隻數來計算,並以凶狠圓軸蟹為指標物種,得到抱卵母蟹數量為365隻,而不同陸蟹族群,母蟹為799隻;若加上雄蟹及幼蟲,則需乘上2-3倍,約在2400隻左右。
陸蟹族群推估有其難度,劉烘昌說,總不能以破壞性作法,把土地全翻開來計算。任何調查方法都有缺點,主管機關應釐清楚監測計畫以及族群數量的爭議。
不同的調查方法竟得出差異如此大的數據,對此,墾管處保育課不置可否,只回以「須持續進行調查」。
陸蟹族群數推估尚未釐清,當地倒底能不能開發?墾管處顯然急著將遊憩區推銷出去。在墾丁國家公園第三次通盤檢討報告中,墾管處明確表達,此地是可開發,但長期不開發,再不開發就要改變當地保育等級,委員會中不斷為開發行為說項。處長林青甚至表示,人於禽獸的差異在於有無同理心,要求同理開發單位。
但是墾管處卻沒有告訴民眾,這裡的保育價值;對於陸蟹只說非保育類物種,卻沒有說台灣兩處重要的陸蟹棲地,港口灣及香蕉灣隨著台26線開通而逐漸劣化,後灣再不保育,台灣的陸蟹將逐漸走入歷史。
京棧未提陸蟹監測計畫
京棧案以有條件通過環評。審查委員之一,台灣大學生態學與演化生物研究所教授李培芬要求開發單位進行陸蟹監測,並以2007年陸蟹調查所得之單位最大量為基準,若施工過程陸蟹數量降至最大量半數以下即需停工重啟環評。
李培芬認為在自然界開放環境中,生物族群受環境因素限制,大多數的族群成長會達到飽和狀態而趨緩,當族群數降到1/2以下,就必須考慮復原的機會,並以此訂出維持原數量的1/2以上的標準。而京棧案未於環說書定本提出陸蟹監測計畫,李培芬認為過於草率。「環說書雖未要求監測計畫,但站在負責的態度應該提出陸蟹的監測計畫,但京城建設卻未提出。」
後灣陸蟹應保育 開發案學者憂心
後灣能不能成為繼香蕉灣及港口溪陸蟹棲地劣化後,台灣西部最重要的陸蟹棲地呢?劉烘昌不諱言指出,京棧陸蟹保育計畫最大的問題是陸蟹保護區的劃設區位,不但分布一南(萬應公廟)、一北(海生館原廢棄魚塭)遙遙相隔,且兩處都不是陸蟹棲地,因此陸蟹必須搬家。
全世界不曾有過讓陸蟹遷移的成功案例,為何要讓後灣陸蟹成為實驗計畫的祭品?而已在後灣村經營30多年的墾管處,至今仍未能掌握當地自然生態資源,是否真能成為當地生物多樣性的守護者?難道都要留待歷史來證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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